成绩标准
下列表格是标示学生成绩和分数的等位:
等级 评位 学分
A Excellent 4.00
A- 3.67
B+ Good 3.33
B 3.00
B- 2.67
C+ Satisfactory 2.33
C 2.00
C- 1.67
D+ Unsatisfactory 1.33
D 1.00
D- 0.67
F failure 0.00
UW 0.00
下列英文字母代表课程修习的其它情况:
W 表示已正式办理退选手续和学分。
UW 表示未经正式办理退选手续和学分计算无关。
INC 表示课程作业在学期结束前尚未完成,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形不能及时完成作业需经教务处核准。在学期结束后三周内必须完成并交付,否则所修课程学分将以F计算。
学期成绩列为F等级的课程,在经过重选并获得较佳成绩时,以往的F等级成绩将被取消,计算方式是采取两次成绩中最高者,两次成绩均留存在记录档案内,所获课程成绩在F以上选修的学科不得以同样方式重选并计算学分。
平均成绩是以学分总数除以成绩总数,平均成绩是每一学位毕业规定内,必定登载的项目。
重核成绩
学生有权询问成绩的计算是否正确,重审或修改第一学期课程的成绩,须要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办理妥当。
旁听
旁听课程者需缴付申请费$45.00,之外尚须缴付旁听课程的学费二分之一。允准与否亦需视班级人数限制而定。旁听生可以在每一节授课时上课,但不能在堂上讨论,亦不允许牵涉课程作业,在旁听课目评分上并无学分,本院不登载旁听生参加学习记录。
成绩单
每一学期每一学生可获得成绩单一份。如需一份以上,需缴付外加的每一份手续费 $10.00。本院毕业生或在校生申请成绩单时,可以邮寄办理或亲自办理,惟不接受电话申请,申请者在亲自办理时,需填写申请表一份,当场缴付手续费。
如申请者以通讯方式办理时,需要书写姓名,出生年月日,在学期间,毕业与否,成绩单需要送达地址及收受者,在信上签字并附支票乙纸款项$10.00抬头书写本院全名,申请的学生亦需在学科各项费用上交代清楚,并无赊欠,成绩单始可核发。需要以院方名义送出的成绩单,仅限于直接邮寄至要求邮寄的院校或机构。
留校查看及退学
遇有下述情形,学生将接受留校察看或退学处分﹕
1.文学硕士或道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平均成绩低于二点零,教牧学博士研究生低于二点六七,哲学博士研究生低于三点零。
2.不能完全地接受本院的信仰宣告。
3.学生品行操行有违圣经教导或本院院规。
4.拒不缴付应缴的学杂费用。
接受处分的学生在再入学註册时,院方将视当事人的改善情况来决定允准註册与否。
奖学金
本院目前并无奖学金的规划,为数甚多的教会及基督教组织,提供神学院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者可至本院索取奖学金或助学金申请表,填妥后可由本人送达或邮寄至申请机构。
教学语言
本院开设的所有课程,授课时均以国语讲学,如以英语讲课,随堂有国语翻译员翻译。单一英语教学班,无国语翻译员,开班所需条件,是每班最少七人,每人均能了解并熟悉英语的运用。学习英语的英文班开设亦需七人以上,始能开班,另外并不计算学分。
转学学分
学生由其他正式立案的大学研究所转学至本院,在原校就读的课程与本院的课程相同﹐学业成绩在B以上,本院可接受由该校转学的学分,本院认可的院校是所在国家教育部立案﹐或美国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教育部门批准立案的大学及大学研究院。
审查国外大学研究学分的转换程序如下:
1. 由国际大学协会出版的第十三版,国际大专院校名册中查证是否列名,本院接受列命的各大学学分,惟本院仍需审核申请者其它条件。
2.在申请转学学分的认可上,申请者需将以往就读学校的课程章程影印本一份送交本院查核,本院根据相等的课程及学分成积予以审阅换算。
如申请者的原就读学校﹐并未在国际大学名册中列名,或所修课程在转换学分上有问题,本院将再予审查,此项审查手续称之为「未认可的国外大学审核手续。」
本院审查国外未经认可的院校手续
以下是本院特设的审核在国际大学名册中﹐未列名院校学生的学分规定:
1.申请者需要呈交一份原就读学校的成绩单。
2.申请者需要呈交一份该校教授的简歷,以便本院评审该校的师资。
3.每一课程将被个别地评审。
4.学生可向本院要求评审以往修业的课程,并转换学分。
本院接受的转学学分总数,已记载在本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规定项目内。另本院不接受已在本院註册的学生同时在其他院校选修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