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硕士
宗旨
文学硕士是为有志从事神的事工﹐而不需求获取道学硕士学位的基督徒而设 ,进修本课程并非为专一圣职事工的准备。
本课程提供下述有关学识﹕
1. 解析圣经的一般内容和正确诠释圣经的能力。
2. 福音传播展望的源起和教会及神学的发展。
3. 中国哲学及文化的具体知识﹐以装备学生能适应在中国文化背景的地域工作。
设立的原则
文学硕士学位是将为两种不同背景的研究生而设立。
1. 具有学士学位的基督徒,但并非从事事奉工作而希望进修神学。
2. 全职事奉的基督徒,有五年以上的事奉经验,年满三十二岁,并未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申请入学
根据个人背景和学历的不同,入学规定的条件共分两类﹕
1. 一般而言申请入学的学生须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毕业平均成绩在2.67以上,(4.0为最高成绩计算方式),但如未达2.67平均成绩标准,可以预备生身份入学。
2. 如申请者未具有学士学位,但符合下列条件亦可入学。
A. 个人方面
1.为福音工作五年以上。
2.年满三十二岁。
B. 学历: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C. 入学及入学后的需要
1.入学前,本院教务长与申请者面谈,询问并评估申请者的意向,信实和潜在能力。
2.申请者在入学之后须要完成九十六个学分的课业,才可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
3. 在完成九十六个学分时,亦须以平均成绩2.67以上方可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
道学硕士
宗旨
道学硕士学位的进修,是为有志成为全职事奉的基督徒为牧养教会或传福音的事工而设立的。
本课提供下述有关学识﹕
1.神的话语所蕴含的知识,并能将信息正确地传达。
2.由教会在历史上的发展,以持守的正确观点对神学作一个深度的了解。
3.在教会牧师和传教士所需要和负责的各种事工上得造就。
4.陈述讲道能力为培养的重点。
5.熟略教会成长的主要过程。
6.在一个有经验的牧师领导下,去筹备传教工作。
7.对中国人的哲学及文化有深切的了解,能适应并有效地在中国人中传播福音。
申请入学
道学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入学时亦须获有在大学毕业平均成绩(2.67)以上。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可先申请文学硕士研究生(请参阅文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规定),在完成文学硕士研究课程之后,再申请道学硕士研究生,只需修满四十八个学分之后,即可获得道学硕士学位。惟如不撰写论文,则须修足五十个学分。
教牧学博士
宗旨
具有教牧学博士的传道人是地方教会或福音传播机构中拥有最高学位的人,进修教牧学博士学位是为了要增加福音工作者在事奉方面的境域,研习的重点是获取在圣经和神学方面更深一层的知识。提升事奉学术的水准这一点,和本院使福音传播深入知识份子的宗旨相吻和。
为了使教牧学博士研究生,能有充裕的时间去深入研究圣经和神学科目,在这两种科目内的课程,每科目限定最多选修四个学分,研究生应将研究心得与同学交流。
申请入学
1. 由本院毕业的道学硕士,在申请教牧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时,须要获有(3.00)以上毕业平均成绩。
2. 非本院毕业的道学硕士,亦须在校毕业成绩(3.00)以上,另须先在本院选修十个学分的圣经课程,十六个学分的神学课程。以上选修的二十六个学分不能用以代替或换算以后在教牧博士学位研究上的课程学分。
3. 申请者是现行福音工作者,并有三年以上福音工作的经验。
4. 申请者需要呈交三封推荐信,一封由教会牧师或卓越的基督教领袖推荐信,另一封由教会事工人员的推荐者书,和在校时的教授推荐信。
5. 申请者须要呈交一份报告,阐述为何选择本院攻读教牧博士的原因和将来的计划。
6. 申请者亦须与本院教职员面谈。
修业要求
1.在课程编号八百号的教牧事工学方面,须要修满二十四个学分以上。
2.在编号八百的圣经和神学课程亦必须修满规定的其余学分。
3.在同一学期内,课程的选修不得超过八个学分,亦不允许在其它院校选课。
4.须要完成的全部研究课程总计四十四个学分。
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申请者经由本院教职员在下述事项上评估通过之后,可获取博士候选人资格:
1. 在本地安顿居住。
2. 通过有关计划研究方面的英语口试和英文笔试测验。
哲学博士
宗旨
哲学博士是为培养大学及研究生的教授或研究员而设立的。
申请入学
1.申请者须有教牧学博士学位,毕业平均成绩在3.33以上。
2.申请者须有了解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能力,申请者可经由考试来评定,了解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能力,亦可在第一年就读时选修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课程,惟希腊文或希伯来文学分并不计算在哲学博士学位获得的学分内。
3.申请者须要具有以英文研究和写作的能力,研究课程的报告以及论文撰写都能以英文写作。
4.申请者亦须符合一般的研究生入学规定,如呈交一份叙述自己为何选择本院攻读教牧博士的原因和将来的计划。
修业要求
研究生至少须要修满二十四个学分的中国文学和哲学课程,或圣经研究课程亦或神学,在就读的六个学季内﹐最少需要修满四十八个学分编号八百的课程。每一学季最多可修八个学分,其它院校学分不能代算。亦不允许本院研究生在其它院校选课将课业学分换算入本院学分内。
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申请者经本院教职员在下列要求上评估通过之后,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资格﹕
1. 在本地安顿居住。
2. 通过有关计划研究方面的英语口试和英文笔试测验。
3. 具有明确的基督徒品格,有能力及意向致力于福音的事工,并持守本院的信仰宣告。